| 万源市政法系统六项机制强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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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02 |
为大力转变政法机关工作作风,全面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树立公正高效权威的执法形象,万源市政法系统制定“六项制度”,强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学习教育制度。将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全省、达州市、万源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业务知识和岗位职责,效能建设相关文件等内容汇编成《学习资料》,统一编印后下发各级政法单位,要求每个干警参加集中培训的时间为每月8学时以上,并指派专人全程记录学习培训情况。
二是联系工作制度。市委政法委班子成员和政法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均联系一个基层政法单位,全程指导、协调解决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掌握工作总体进度和干警的思想动态,关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政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反映。 三是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全体政法委委员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小结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基层各科、所、队、庭、室每月向市委政法委和市级政法各部门书面汇报一次活动进展情况。
四是信息通报制度。政法各部门确定专人负责信息联络,每周专题上报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开展重要信息2条以上。在电视台、党政网和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宣传专栏,深度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定期通报信息上报和采用情况。
五是典型推广制度。将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与“三大主题活动”有机结合,多层次挖掘活动中涌现出的执法先进典型,全方位报道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干警和感人事迹。
六是目标考核制度。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副县级调研员等人选中邀请监督员,分组对各级政法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适时通报监督情况。同时,市委政法委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列入对各级政法部门的政法、综治、维稳年度目标考核,年终对活动开展好、成效显著的政法单位和干警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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