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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电力公司供电服务承诺书
2008-04-18  
  1、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杜绝一切以电谋私、违规收费和“吃、拿、卡、要”行为;

  2、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公司系统所有直接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标准和服务程序,对不符合国家电价政策的收费,客户有权拒付;

  3、故障抢险实行24小时值班,接到用户报告后,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检修人员到达故障现场抢修的时间:通川区东西城区45分钟,南外、北外、西外城区60分钟,农村90分钟,农村边远山区3小时;

  4、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临时非计划停电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和重要用户(月用电量在10000kwh以上);

  5、不断提高城市区域内的安全可靠优质供电水平,城市区域内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居民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5%;

  6、不断提高农村地区的安全可靠优质供电水平,农村直供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5%,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5%;

  7、供电营业机构自受理居民用户申请用电后,7个工作日内送电;其他客户在用电装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8、公司系统内所有供电营业人员对用户一律实行持证挂牌服务;

  9、城区,城郊,南外营业场所实行无周休日制度。

服务、投诉监督电话

服务电话 : 2220008 电力营销部: 2377263
纪检监察处: 2386543 电 监 办: 12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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