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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畜牧食品局机关效能建设公开承诺书
2008-05-01  
  一、认真做到“五个一”、“八不让”,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即用心办事,说好每一句话,接好每一个电话,接待好每一位来客,干好每一件事,完成好每一天的任务;不让领导安排的工作在我这里拖延,不让办理的文件在我这里积压,不让失误错漏在我这里发生,不让低质文字数据在我这里出现,不让贪图清闲而牢骚多的语言从我嘴里说出,不让开会后无结果的习俗在我这里延续,不让基层和养殖户的合理要求在我这里失望,不让部门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

  二、切实抓好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免疫质量达标。对强制免疫的重大动物疫病首免、加强免疫、补免、测抗、消毒、堵疫、疫情扑灭等措施不力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切实抓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对检出的病害畜禽及其产品要严格作无害化处理,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四、认真贯彻“四法四条例”。努力争取并严格标准,抓好国家扶持生猪、奶牛、蛋鸡的优惠政策落实和养殖场标准化、规模化建设。切实抓好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五、收到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条件审查和现场勘查,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收到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收到办理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请,市、县(市、区)饲料管理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条件初审,合格的及时上报省饲料管理部门审批。收到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市、县(市、区)畜牧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现场勘查,合格的及时颁证。

  动物疫情监测投诉电话:2521695、2521526

效能建设投诉电话:252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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