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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公安局效能建设公开承诺书
2008-05-01  
  一、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全面推行警务公开,所有窗口服务单位一律公开办事时间、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及收费标准。手续完备的实行一次性办结制,手续不完备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三、全面推行限期办结制,并郑重承诺:(1)办理身份证,从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结,边远地区的,三个月内办结;(2)办理护照,从受理之日起15日内办结;办理港澳通行证,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3)在城区内主要街道区域内的报警、求助,出警时限不超过5分钟,偏僻街道及复杂居民区的出警时限不超过10分钟,城区郊边主要公路区域内的出警时限不超过15分钟。

  四、全面实行首警责任制,对群众前来办事、求助和报警,首位接待民警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对群众热情接待,认真负责做好答复和处置工作。

  五、公安机关依法收取的费用,以及作出的罚款和没收财物处理,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并开具正式票据。不乱收费、不乱摊派、不乱罚款。

  六、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监督投诉电话:0818-212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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